氣喘照護計劃健保申報說明:
 

支付代碼 點數 支付項目 說明
P1601C 950 氣喘患者完整性初診診察及照護費 每一病患於同一院所限申報一次.
P1602C 650 氣喘患者完整性複診診察及照護費 每一病患每三個月申報一次
P1603C 1350 氣喘患者完整性複診診察及年度評估照護費 每一病患每年限申報一次
P1604C 200 氣喘試辦計劃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 施行初診診察及照護(P1601C).複診診察及照護(P1602C).複診診察及年度評估照護(P1603C),同時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,每次給藥28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者得另申報本項.
P1611C 450 氣喘門診診察費 本項目,均已內含於P1601CP1602CP1603C所訂點數內,不得另行申請費用,惟申報費用仍應填報項目編號、名稱及數量。
P1612C 500 疾病管理照護費(初診) 本項目,已內含於P1601C所訂點數內,不得另行申請費用,惟申報費用仍應填報項目編號、名稱及數量。
P1613C 200 疾病管理照護費(複診) 本項目,已內含於P1602C所訂點數內,不得另行申請費用,惟申報費用仍應填報項目編號、名稱及數量。
P1614C 900 疾病管理照護費(複診及年度評估) 本項目,已內含於P1603C所訂點數內,不得另行申請費用,惟申報費用仍應填報項目編號、名稱及數量。

 

氣喘照護者:

一、病名請輸入ICD碼開頭為493之病名(如:493.90)。

二、病歷部份請先填入初診【P1601C】複診【P1602C】 年度【P1603C】※請三選一輸入。

三、再填入 P1611C 氣喘門診診察費※每次固定輸入此項目。

四、最後填入疾病管理照護費初診【P1612C】複診【P1613C】 年度【P1614C】※請三選一輸入。

五、如有開立藥品請於上面三項病歷資料輸入完畢後再依序輸入即可。

六、該類案件僅申請照護費及藥價(含藥服費),批價時診察費應為0元。

七、同時開具連續二次以上調劑,每次給藥28天以上之慢性病連續處方者得另申報P1604C申請費用多加200元。

 


 

掛號室作業:

 

掛號案件為:E1 【試辦照護計劃】

健健序號為:IC刷卡取得的健保卡序如【0001】

健保身份為:依健保卡身份辨別

部份負擔為:基本負擔+藥費負擔


 

診療病歷輸入作業:

 

氣喘患者完整性初診診察及照護費:【第一次申報】申請點數為950點。

 

國際病名稱 ICD-9   【493.90 哮喘 】

 

處  置  名  稱

數量 單位 用法 天數 總量
P1601C氣喘完整性初診照護費 1.00   1.00 1.00
P1611C氣喘門診診察費 1.00   1.00 1.00
P1612C疾病管理照護費(初診) 1.00   1.00 1.00
可另加開藥品項目          

 

※氣喘患者完整性複診診察及照護費:【每病患三個月申報一次】申請點數為650點。

 

國際病名稱 ICD-9   【493.90 哮喘 】

 

處  置  名  稱

數量 單位 用法 天數 總量
P1602C氣喘完整性復診照護費 1.00   1.00 1.00
P1611C氣喘門診診察費 1.00   1.00 1.00
P1613C疾病管理照護費(復診) 1.00   1.00 1.00
可另加開藥品項目          

 

※氣喘患者完整性複診診察及年度平估照護費、每病患每年申報一次、申請點數1,350點。

 

國際病名稱 ICD-9   【493.90 哮喘 】

 

處  置  名  稱

數量 單位 用法 天數 總量
P1603C氣喘完整性年度照護費 1.00   1.00 1.00
P1611C氣喘門診診察費 1.00   1.00 1.00
P1614C疾病管理照護費(年度) 1.00   1.00 1.00
可另加開藥品項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