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委託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「孕婦全面篩檢愛滋計畫」醫療費用申報作業說明

一、本代辦業務適用之對象限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孕婦。

二、孕婦實施愛滋篩檢系併於例行性產檢時實施,但於申報費用時應將「愛滋篩檢」與「例行性產檢」分開二筆申報。

三、申報及核付規定

(一)請醫療院所每月併健保醫療費用向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地分局申請,採代收代付之原則辦理,並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核付費用,如經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審核發現有溢領及不符規定者,得請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地分局追繳費用。

(二)門診申報表格填寫規定

1.門診醫療服務點數申報總表:該類案件請併入「西醫專案案件」件數及申請金額申報。

2.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:

(1) 案件分類:B9 【代辦孕婦全面篩檢愛滋計畫】

(2) 健保卡就醫序號:請依孕婦產前檢查服務時程填寫 IC41~IC50【助產所填 IC51~IC60】。

(3) 部分負擔代號:請填 009,部分負擔金額請填  0 元。

(4) 代辦費用金額項目:請按實際醫療費用填寫。

(5) 合計金額:醫令清單之醫令類別為 2 之加總。

(6) 其他項目:按現行申報作業規定辦理。

3.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:

【ELISA 檢驗費】及【PA 檢驗費】、醫令類別請填「2」,項目代號請填支付代碼【ELISA 檢驗費:E3001C】或【PA 檢驗費:E3002C】,金額為 225 點。


軟體輸入操作範例

掛號室作業:

掛號案件為:B9 【愛滋篩檢】

健保序號為:填  41~50 、【助產所】填 51~60

健保身份為:009

部份負擔為:0 元

※要刷健保 IC 卡,但不會扣除就醫可用次數。

診療病歷輸入作業:

診斷:國際病名稱 ICD-9:

【042 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感染】 或

【V08 無症狀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感染狀態】

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:

處  置  名  稱

數量 單位 用法 天數 總量
E3001C-ELISA 檢驗費 1.00   1.00 1.00

處  置  名  稱

數量 單位 用法 天數 總量
E3002C-PA 檢驗費 1.00   1.00 1.00

申請費用 :

處置費用= 225 點【無診察費】、合計費用= 225 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