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健康保險局 公告

發布日期:094.05.18
健保醫字第0940059438號

主旨:公告修正本局92年5月23日健保審字第0920021070號公告之「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試辦計畫」案件申
   報代碼。

依據:依據「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」第33條規定及本局94年4月27日西醫基層總額
   支付委員會第17次會議紀錄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 一、取消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試辦計畫案件免隨機抽審之規定,並自94年7月1日(費用年月)起,該
   計畫案件之特定治療項目代號(一)仍填寫「G8」,案件分類依所屬之案件分類填報,例如:西醫
   一般案件之案件分類為「01」、慢性病之案件分類為「04」、慢性病連續處方調劑為「08」、預防保
   健為「A3」等,該計畫之案件分類不可填寫「E1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