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接到健保局電話通知:院所96年 07、08、09月未配合上傳健保IC卡第二階段說明:

以下是【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】公告內容及說明:

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

公告

有關「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資料品質實施方案」及「健保IC卡存放內容」相關事宜(96.6.29)

事由:有關「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資料品質實施方案」及「健保IC卡存放內容」相關事宜,請週知會員知悉。
說明:有關「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資料品質實施方案」及「健保IC卡存放內容」等問題困擾特約醫療院所,本會李理事長積極處理,於96年6月29日率楊理事孟宗、石理事賢彥、張常務監事德旺、邱秘書長泰源、蔣副秘書長世中、施肇榮醫師及林主任秘書忠劭等,拜會中央健保局朱總經理澤民、黃副總經理三桂及沈經理茂庭等,商討共識如下:
1. 中央健保局將函知各分局:上傳資料不等同病歷。
2. 目前特約醫療院所繼續配合第一階段上傳「保險對象姓名」、「保險對象身分證字號」、「卡序」、「特約醫療院所名稱」、「就醫時間」等項目。
3. 第二階段上傳,採階段性配合實施,僅先上傳「主次診斷」乙項,但事涉需由醫療資訊廠商配合修正程式,將由本會召集醫療資訊廠商研議相關技術及費用事宜,以維全體基層會員之權益。
4. 第二階段上傳緩衝期為三個月(7月、8月、9月),期間不及配合者,不予違約記點處分。

蒙利特說明:

原則上依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】公告說明, 第二階段上傳緩衝期為三個月(7月、8月、9月),期間不及配合者,不予違約記點處分。

所以客戶可不理會健保局電訪說:院所 7、8、9月未配合健保IC卡第二階段之問題。

自96年10月起本公司已修改上傳程式,且已配合新增上傳主次診斷碼,且上傳之資料經VPN健保申報網站【健保資訊服務系統】【IC卡就醫上傳檢核結果】查詢、資料均為檢核正確,所以只增加上傳主次診斷碼,應是符合健保局目前上傳政策。如未上傳主次診斷碼、則資料會檢核錯誤

有關健保局來電說明需上傳【健保IC卡第二階段】所有內容、包括:診斷次診斷、藥品內容、當次醫療費用、當次部份負擔、醫師身分證號;等資料時,如果院所不確定該如何配合,可恰醫師所屬之【醫師公會】詢問如何配合。

※如需配合上傳【健保IC卡第二階段】所有內容,可於上傳畫面用滑鼠點選【掛號+診斷+病歷】按鈕後,再上傳即可。